屠宰場、肉聯(lián)廠的廢水排放量在工業(yè)廢水排放總量中的比例也越來越大。屠宰廢水來自牧畜、禽類的宰殺加工,是我國較大的有機污染源之一。
據調查,屠宰廢水的排放量約占全國工業(yè)廢水排放量的6%,其污染還有不斷加劇的趨勢。由于含有的高濃度的有機質不易降解、處理難度較大,屠宰廢水若不經處理直接排放,會對水環(huán)境產生極大污染。因此,控制屠宰廢水中COD、BOD5、SS等污染指標,對于減輕水體污染具有重要意義。
屠宰廢水來源
廢水來源于屠宰車間,主要包括:
(1)屠宰前沖洗牲畜的廢水;
(2)燙毛、清洗胴體廢水;
(3)清洗內臟廢水;
(4)沖洗車間地面、器具廢水;
(5)沖洗圈欄廢水。屠宰過程排放的廢水中血污染最為嚴重,通常放出的血均回收利用,既減少處理負荷又增加收入。
屠宰廢水排放水量以及水質
屠宰過程中廢水往往集中在短時間內排放,水量波動較大。宰1頭牛一般產生1t污水,1頭豬產生0.4t污水。
江西某屠宰場的屠宰廢水主要來源于屠宰車間排放的含血污和畜糞的地面沖洗水;燙毛時排放的含大量畜毛的洗毛廢水;剖解車間排放的含有血液、油脂、碎肉、骨渣和腸胃內容物的廢水。廢水中含有大量血污、油脂、毛皮、碎肉、骨渣、未消化的食物及糞便等。
該屠宰場廢水排放量為800m3/天,處理后出水水質要求達到《肉類加工工業(yè)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457—1992)的一級排放標準。